| 采取“五个结合”狠抓“六个关键”强力推进“整脏治乱改差”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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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6-13 17:05 文章来源:清镇电视台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自“整脏治乱改差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,我市出实招、出重拳、下猛药,采取“五个结合”、狠抓“六个关键”,实施“三令”督办,强力推进“整脏治乱改差”工作的开展,力树全市城乡文明新风。
在5月22日召开的全市动员大会上,我市市委、市政府明确提出整治行动采取“五个结合”、狠抓“六个关键”,强力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。“五个结合”,即:坚持城市与农村相结合,城乡一体全面推进;坚持与“四个创建”相结合;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;坚持与红枫湖旅游节相结合;坚持与“三查”工作相结合。“六个关键”,即:基础设施建设、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、环境卫生、交通秩序、市场管理、市民意识。
我市按照“一年重点治理,两年规范管理,三年取得实效,四、五年巩固提高”的总体要求,制定出台了《2006-2010年清镇市实施“整脏治乱改差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纲要》、《2006年清镇市“整脏治乱改差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成立了市“整脏治乱改差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。在其行动纲要和实施方案中将从五个方面开展首批整治,即:整治环境卫生,重点是暴露垃圾及窗口部门周边环境;整治交通秩序;整治公厕;整治广告;整治夜市摊点。
为确保“整脏治乱改差”工作顺利进行,我市实施“三令”督办,严格奖惩和考核。对检查中首次发现的问题,采取下达《整改令》的方式,指出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、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;对《整改令》下达后,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未实施长效管理又回潮的,对责任单位下《告诫令》,同时对责任单位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下《督查令》;对《告诫令》下达后仍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,对责任单位的主要责任人下《辞职令》。“三令”一经下发,将扣除该单位本年度相应创建目标考核分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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